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30 10:00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提升增值税纳税申报服务和管理水平,现将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的填报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增值税纳税人暂使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有关栏次按本公告调整后的填报要求填写。

三、本公告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附件: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填报要求调整.doc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填报要求调整.doc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填报要求调整.doc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2月1日

China Guorui Tax Accountants Co., LTD

赣ICP备15005932号-1  版权所有:中国国瑞   总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80号中国新纪元大厦501 

邮编:330000 电话:18510409968 / 0791-86707012   技术支持:中企动力-南昌   SEO导航

请使用谷歌浏览器、IE内核10以上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