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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施行。此次个税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优化税收制度、推动经济发展、惠及百姓民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为充分发挥税务师行业的专业优势,更好地服务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号召: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
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1月28日,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台湾省会计师公会、香港税务学会和澳门税务学会共同主办的“2018年海峡两岸暨港澳涉税服务论坛”在深圳召开,本次论坛以“全球税改与新科技对产业与税务服务的影响”为主题。中税协会长宋兰,台湾省会计师公会理事长田乾隆,香港税务学会会长崔庆昭,澳门税务学会理事长黄慧斌出席论坛并致辞。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司和纳服司、深圳市税务局以及来自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地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大专院校的教授、知名企业财税专家近200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最近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了十分重要的讲话,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舞台作出重要指示,为税收工作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积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好税务部门职责,现就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为落实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个人所得税法,我们起草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8年11月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江西同心服务团简讯——“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宣讲”活动
为贯彻落实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决定的精神、将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落实到位,2018年10月10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税务局主办,中国注册税务师江西同心服务团、国瑞税智共享服务平台、京洲联信集团主讲的“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宣讲”培训班在江西交通干部学院顺利举办。